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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荐工作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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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企业:
近日,我区发布了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将对“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为做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使园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尽快享受到相关惠企政策,现组织开展2022年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荐工作。
优质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企业需先通过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请有意向企业积极申报。
组织申报
1.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荐采取敞口申报,全年开放,月度评价的方式,每月首日0:00-末日24:00为一个申报周期。企业参照《实施细则》(阅读原文),按工商注册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填报并提交相关企业信息、上传对应佐证材料。
2.门头沟区科信局负责组织申报、审核、公示和公告认定工作。公示期内,门头沟区科信局对本区企业的申诉信息进行答疑,并于次月25日前将公告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和统一发布。
3.培育平台已于2022年9月20日正式上线,上线当日起,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条件标准
1.应在北京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和北京市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参照实施细则http://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208/t20220804_2785688.html)
其他要求
1.经认定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3年,到期后进行复核。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需在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企业有重大变化的,需在3个月内通过培育平台填报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未在3个月内及时报告的,取消复核资格,或直接取消认定。
2.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如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认定,且至少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9842584 69827517
2022年10月11日